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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0月12日 13:30:59

宿松县2026年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项目中标(成交)结果公告

一、项目编号:H7FSCG25D03C0170 FS34080120250698号

二、项目名称:宿松县2026年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项目

三、成交信息

供应商名称:安徽气象信息有限公司

供应商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220号

成交金额:499000

供应商的评审价:499000

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:86.93分
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
服务

名称:宿松县2026年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项目

服务范围:对宿松县县辖内的各个行政区进行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,详见服务需求。

服务要求: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

服务时间: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(本项目一招3年,实行 1+1+1 的方式分年签订采购服务合同。合同期内,服务标准符合要求,且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,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。续签合同期为1年,最多续签2次)

服务标准: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

五、评审专家名单田照峰、董杰、高祥
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

收费标准: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收取;

收费金额:7500元。

七、公告期限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

1、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,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。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,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,联系电话:0556-7828751。

2、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
1)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
2)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
3)被质疑人名称;

4)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
5)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
6)必要的法律依据;

7)提起质疑的日期。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
1)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
2)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
3)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
4)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
5)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
6)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
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
1.采购人信息

   称: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

   址:宿松县东北新城

联系方式:李先生 139 5569 5802
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   称:安徽茂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
地   址: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15幢13号

联系方式:张先生  183 2561 5517

3.项目联系方式

项目联系人:李先生

电   话:139 5569 5802

十、附件

1.开评标情况一览表

2.磋商业绩承诺函

3.中小企业声明函

4.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

5.《关于征集违规插手、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》

附件信息: